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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饮料企业三宗罪:为利润忽视消费者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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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27 14:20: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生产者:甜蜜素过量会对人体造成伤害

  昨日广东省工商局曝光的六款中山产“问题饮料”。记者随后联系了“榜上有名”的创康食品、维嘉思食品饮料等几家公司,几次碰壁后,花城食品饮料公司的负责人罗锦章接受了记者采访,并披露了不合格饮料甜蜜素超标、菌落总数过量、食品标签不符合国标要求的“三宗罪”。

  甜蜜素过量:下手重源于厂家追求利润

  业内人士指出,在饮料中添加甜蜜素,含量不可超过千分之零点六五。甜蜜素是一种化学合成的代糖类食品添加剂,甜度比蔗糖高30-40倍,人体过分摄入会对肝脏和神经系统造成伤害。

  罗锦章向记者说:“甜蜜素超标,原因是厂家只顾饮料口感,追求利润,却忽视消费者健康。过多添加甜蜜素而弃用蔗糖,成本能大幅降低。”

  菌落总数过量:多是运输过程出问题

  “饮料在放入包装罐或利乐砖纸盒时受到细菌污染,菌落在5-10 天内会迅速发酵,导致罐身或盒身出现明显膨胀现象,菌落总数这时会严重超标。消费者看到饮料发胀,就千万别买。换句话说,一瓶饮料只要在生产后的5-10天不发胀,菌落总数在整个保质期内都不会超标。”

  罗锦章解释说,菌落总数过量,一般是产品在运输过程中相互磕碰,导致罐身开裂或穿孔,让细菌进入液体中。

  食品标签不合格:本月产饮料要增加注明内容

  花城公司的罗锦章觉得该厂产品被判为“食品标签不符合国标要求”是冤枉的。他表示,正规饮料的罐身要按照GB7718-2004标准将食品标签贴上去。在今年6月1日后生产的饮料要按照“食品添加剂(××素)”的格式,新加入食品添加剂一项内容。

  罗锦章说:“惠州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抽检的椰汁在今年1月生产,按规定不必注明食品添加剂内容,被判定不合格是不合理的。”另据业内人士介绍,食品标签是否符合国标要求,应根据产品生产日期作为时间判定标准,不该以抽检日期作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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