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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垃圾粉碎后制塑料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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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5 12:42: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前天下午,郑州市中原警方接到市民报警后于当晚10时许,在工人路与汝河路交叉口将非法运输医疗垃圾的犯罪嫌疑人张某抓获。

  市民张先生今年47岁,今年1月底的一个晚上,他去医院看望病人时,意外发现几个人从医院里抬出一袋袋的物品,有一个袋子里露出一根透明管,很像是输液用的那种管。这几个人抬出来的是不是医疗垃圾?医疗垃圾不是应该焚烧处理吗?为了弄清事实真相,张先生决定对此调查一番。一连坚持3个多月,张先生发现运输医疗垃圾有一个很大的网络。

  昨日上午9时许,记者随三位民警以及张先生一起,来到了位于长江路与兴华南街交叉口向南50米的黄岗寺北新村,在一栋民房前,张先生指着一楼的门面房说:“这个就是窝点。”记者透过大铁门看到,这是一间约10平方米的房子,里面堆满了打碎的玻璃输液瓶。几分钟后,女房东拿钥匙开了北侧房门,一股浓烈的药味扑面而来,在这间房里放了很多塑料输液瓶,门口处就有6大编织袋,上面写着葡萄糖注射液等字样。

  随后,民警又赶到了南三环附近的刘寨村,张先生说,这里有一个医疗垃圾回收粉碎场。记者在这里看到,一个几百平方米的院子里堆了几大堆医疗垃圾,在院落门口处放着一个粉碎机,其北侧放着上百袋已经粉碎过的医疗垃圾。因涉嫌非法收集和运输医疗垃圾,民警将看场子的安徽人孙某控制。

  据知情人介绍,医疗垃圾被收集粉碎后,被运输到许昌等地,因为输液瓶等医疗用品材料的质地好,在废塑料中是非常抢手的好料,甚至有人为牟取暴利,用粉碎后的医疗垃圾制塑料杯子,给消费者健康带来隐患。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相关链接

  医疗垃圾禁止回流社会

  据河南省卫生厅有关人士介绍,医疗垃圾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被列为头号危险废物,为杜绝医疗垃圾危害人民生命健康,国家明令禁止医疗垃圾回流社会。

  郑州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有关人士介绍,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禁止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禁止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一次性使用输液瓶等医用废弃物,严格禁止回收使用,医疗垃圾必须采用“焚烧法”处理。而一些医院或诊所,非法把这些医用废弃物卖给非法处理点赚钱,存在极大隐患,如果利用未经消毒的输液瓶等废弃医用品做加工食用器皿,具有相当大的食品卫生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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