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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癌服装"逞凶到何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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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4 08:47: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颜色鲜艳的衣服总能让人眼前一亮,然而,这艳丽的背后却可能含有致癌的隐患。今天,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通报了近期对广州、佛山、深圳、东莞、中山等5个地级市80家企业生产的女式服装等产品的专项监督抽查结果,抽查发现一些产品含有明令禁止使用的偶氮染料。(4月30日《深圳特区报》)

  这是一条令人不安的消息。因为偶氮染料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可分解芳香胺染料,如果长期穿用这种染料染成的衣服,就有可能发生还原反应而分解出致癌芳香胺,从而引起人体病变和诱发癌症,并且潜伏期可以长达20年。

  现如今,冷不丁就冒出一个致癌产品来,比如致癌食品、致癌化妆品什么的,把许多消费者都吓出了“恐惧症”!不过,致癌食品、致癌化妆品虽层出不穷,但只要它一被揪出来,我们就立马可以咬牙切齿的把它从冰箱里、化妆台上扔出去。可对于致癌服装就难办了,因为现在几乎所有的衣服商标上都没有标明所用布料是用什么染料染出来的,这就使得普通消费者根本就无法知道哪件衣服有“毒”,那件衣服没“毒”。面对市声场上那些花花绿绿的衣服,你买还是不买?穿还是不穿?

  如果说现在才知道用偶氮染料染成的服装会致癌,现在才发现含偶氮染料的毒服装,那我们无话可说,只能寄希望于相关部门赶快行动,封杀这类“致癌服装”。问题是,早在上世纪80年代,我国就证明了芳香胺有致癌作用;而最迟在2005年4月,“致癌服装”这个问题就已凸现出来,当时,国家纺织品服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了来自珠三角的20家知名品牌企业主动送检的1051份样品,结果发现有些样品中含有纺织品禁用的可分解芳香胺染料,其中有的送检样品还检出高致癌性物质联苯胺超标,最严重者超标达190倍。随后,央视对此现象也进行了曝光。于是在这年年底,国家相关部门宣布,从2006年1月1日起,首个纺织品强制性标准《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将正式实施,明令禁止相关企业生产、销售、进口含可分解芳香胺染料的纺织产品。既然如此,为什么时至今日,“致癌服装”还大行其道呢?

  “致癌服装”虽说不会立马要了消费者的命,但它毕竟有可能致癌,因此,封杀它绝不能慢吞吞。在此,笔者禁不住要问,还要让致癌服装逞凶到何时?我国的服装市场强制性准入制度何时才能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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